院长职责
一、院长处于学校的中心地位,应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令;坚持“励志图强,科学创新”,以学院与学生共同发展为本的原则,切实加强和不断改进学院德育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认知特点组织教学,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发展规划、办学资金的投入、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院长、处长、科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招聘(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五、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院资产。
六、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党政办公室出特色、争创一流。
七、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八、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九、组织开展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院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十、向院党支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院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副院长职责
一、协助院长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教育教学管理规定。在院长的领导下,主持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其工作对院长负责。
三、按照学院统一教育教学计划,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定期向院长汇报。
四、抓好常规教学,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建立正常的教学程序,保证按照教学计划开设课程,深入教学一线,听课、监课、检查教师教案、听课笔记、学生作业。
五、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教师培训工作计划,不断提高教师基本素质。
六、定期主持教学工作例会,抓好学院的教学常规管理,做经常性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组织文体活动,活跃师生文化生活,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
七、负责全院的教学改革经验交流活动,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在教学领域探索教育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指导电教工作。
八、协助院长做好教学评估、有关学科建设等材料的汇总及工作计划和总结。
九、除以上工作任务与内容外,应确保本人按时完成学院规定的招生或营运任务。
十、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党政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
一、在书记、院长的领导下,主持党政办公室工作,负责学院各二级机构(部门)之间的综合调协工作,会同有关领导处理学院突发事件。
二、按照学院的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领导办公室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科学安排工作,注重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三、组织学院党政相关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的决议、纪要,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四、负责起草学院党政综合性报告、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做好党政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实施;
五、做好公文的收发、传递、批转、管理及文书(人事)档案清理、立卷、归档等日常工作,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全院性、综合性的重大活动。
六、负责对外宣传以及信访工作,做好接待上级领导机关或校外兄弟单位成员的参观来访工作。
七、负责节假日值班和值班安排工作,做好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八、当好院领导的参谋助手,协助院领导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九、负责学院的保密工作。
十、负责党支委,学院印章、介绍信的使用管理,审核学院各二级机构(部门)公章的刻制,销毁作废的印章。
十一、除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外,应完成学院下达的经营或招生任务。
十二、根据各处室的考核项目,做好教职工的考核检查工作以及评先评优工作。
十三、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岗位职责
一、协助主任做好学院各二级机构(部门)之间的综合调协工作,会同有关领导处理学院突发事件。
二、协助主任组织好党政相关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的决议、纪要。
三、协助主任起草学院党政综合性报告、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做好党政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实施;
四、负责公文的收发、传递、批转、管理及文书(人事)档案清理、立卷、归档等日常工作,协助主任做好全院性、综合性的重大活动。
五、负责对外宣传以及信访工作,做好接待上级领导机关或校外兄弟单位成员的参观来访工作。
六、协助主任做好节假日值班和值班安排工作,做好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七、协助主任做好调查研究,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八、协助主任做好学院的保密工作。
九、协助主任做好教职工的考核检查工作以及评先评优工作。
十、除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外,应完成学院下达的招生或经营任务。
十一、办公室主任长期外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代理主任履行岗位职责。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岗位职责
一、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专业业务水平。树立新认识,增强新观念,以适应学院教育改革要求,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对每年新生的录取与毕业班学生的就业(实习)等工作安排。
二、负责制定每年度的招生计划,负责学院党政办公室规模、专业设置分析与人才市场需求预测,制定符合国家教育发展方向和社会教育需求的短期、中期、长期招生规划和目标,确保个人和集体招生或营运总任务的完成。
三、负责招生简章等宣传资料的编写制作,做好招生宣传,新生报名及录取等工作。
四、同各企业、中学、职业学院、村委建立相对稳定的协作关系,使招生就业工作网络化,负责建立多方信息渠道,深入社会进行调查研究,搜集第一手资料、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等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源。
五、准确无误地掌握社会急需人才动态,及时快捷输送毕业生上岗就业,做到专业对口,人尽其才,负责学生的就业工作,加强就业指导,宣讲就业政策,做好就业推荐,签发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报到证等,搞好就业追踪、调查及反馈工作。
六、负责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组织好生产实习工作,组织好生产实习教学的各个环节及就业指导教学工作,协助财务部门做好顶岗实习生和毕业生学费的收缴问题,协助企业解决学生实习和就业期间的有关问题,保证学生能稳定工作和就业。
七、建立健全招生、就业电子档案和书面档案,搞好新生统计和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
八、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和临时性工作。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
岗位职责
一、落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主任的决定、指示,协助主任做好招生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保证招生或营运任务的完成。
二、做好招生宣传,确保个人和集体招生总任务的完成。
三、协助主任做好年度招生计划建议方案,做好录取工作中相关问题的协调处理。
四、协助主任对招生工作的工作质量、工作进度、经费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把关、督促和检查,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五、监督检查各项招生政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六、负责各校录取结果的上报。
七、主任长期外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代理主任履行岗位职责。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与学籍管理处处长
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教务与学籍管理处全面工作,根据教务与学籍管理处每年的情况、制订学院教务教学与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二、协助院长做好各部门沟通联络,做好教务与学籍管理处与部门、站点的桥梁和纽带。
三、制订或收集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实践环节教学大纲报送学院。
四、负责做好专业建设工作,专业申请、专业评估材料的收集与整理,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以及教材使用审定等工作。
五、负责做好教育教学、考务与师生管理等工作。
六、参与对教师业务能力的考核。审核教师工作量及各种教学津贴,协调聘用每学期的任课教师并确定教学任务。
七、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及学籍档案的建立与保管工作。
八、负责学生的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及电子注册、数据上报和学院的“网络学习平台”中的课件等信息录入和平台的营运工作。
九、负责学生成绩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同时对系统中录入错误的成绩进行审核和修正。
十、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以及全校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
十一、除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外,应完成学院下达的招生或经营任务。
十二、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
教务与学籍管理处副处长
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处长的领导下,负责教务与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教务与学籍管理处每年的情况、制订学院教务教学与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二、协助院长、处长做好各部门沟通联络,做好教务与学籍管理处与部门、站点的桥梁和纽带。
三、制订或收集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实践环节教学大纲报送学院。
四、协助做好专业建设工作,专业申请、专业评估材料的收集与整理,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以及教材使用审定等工作。
五、协助处长做好教育教学、考务与师生管理等工作。
六、参与对教师业务能力的考核。审核教师工作量及各种教学津贴,协调聘用每学期的任课教师并确定教学任务。
七、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及学籍档案的建立与保管工作。
八、负责学生的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及电子注册、数据上报和学院的“网络学习平台”中的课件等信息录入和平台的营运工作。
九、负责学生成绩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同时对系统中录入错误的成绩进行审核和修正。
十、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以及全校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
十一、处长长期外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代理主任履行岗位职责。
十二、除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外,应完成学院下达的招生或经营任务。
十三、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
教务与学籍管理科科长
岗位职责
一、在教务与学籍管理处副处长的领导下,负责教务与学籍管理科全面工作,根据教务与学籍管理科每学期工作计划、制订学院教务教学与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二、协助副处长做好各部门沟通联络,做好教务与学籍管理处与部门、站点的桥梁和纽带。
三、协助副处长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实践环节教学大纲报送学院。
四、配合院领导做好专业建设工作,专业申请、专业评估材料的收集与整理,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与管理等。
五、协助副处长做好教育教学、考务与师生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及学籍档案的建立与保管工作。
七、负责学生的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及电子注册、数据上报和学院的“网络学习平台”中的课件等信息录入和平台的营运工作。
八、负责学生成绩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同时对系统中录入错误的成绩进行审核和修正。
九、配合副处长做好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以及全校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
十、除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外,应完成学院下达的招生或经营任务。
十一、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
驻外办事处主任
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 组织开展学院和院长要求的各项招生与其他三产业经营管理活动,积极贯彻学党政办公室学方针和政策,不断开拓办学渠道与其他三产业经营品种和渠道,力求服务增值和效益提升,强化风险管控和制度落实,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招生策略、三产业经营方略和具体措施,确保学院下达的招生与经营任务超额完成。
二、努力学习与钻研,时刻注意市场动态,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并及时组织办事处人员学习新知识新理念新产品,紧跟市场节奏,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服从学院管理,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办事处的行政管理,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发生的各项问题。
四、负责落实执行学院的各项工作目标,将招生或经济指标分解落实到部门员工,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全体员工理解和贯彻执行;策划招生(经营)业务活动的开展,在招生(经营)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招生与其他三产业经营行为。
五、负责组织、实施各类招生与其他三产业经营活动,与符合我单位要求的单位组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服务站,签订合同并执行,拓展合作单位,扩大招生与经营业务,对招生与经营业绩的完成进度进行跟踪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实施。
六、负责与重要合作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的资源和招生与经营渠道。
七、负责办事处的成本控制,加强财产与资金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控制经营和资金风险。
八、贯彻实施学院的质量管理体系,努力提高教学与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和合作伙伴的需求,确保学生和合作伙伴对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满意。
九、每天做好工作总结,每天或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工作,汇报内容包括工作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工作中所收集到的其他信息,总结经验。
十、配合学院做好学生入学、学习、毕业等工作。
十一、完成院长临时交办的工作。
驻外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职责
一、在驻外办事处主任和院长的领导下,完成单位下达给办事处的年度招生或经营任务。
二、协助主任制定办事处所辖区年度工作日标和工作计划,按月做出相关预算,及月度工作计划,报学院通过后执行,并按要求定期总结,提交相关报表。
三、对办事处所辖区域市场进行招生和其他三产业经营业务开发。并协助主任对办事处所辖区域内的重点客户的重点开发和重点服务,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收集建立市场信息档案,定期上报学院,为进行招生和其他三产业经营业务开发提供决策依据。
五、协助主任对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提升与辅导,制定日常培训计划。
六、配合学院做好学生入学、学习、毕业等工作。
七、因特殊情况主任不能到岗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代理主任履行岗位职责。
八、完成院长临时交办的工作。
对外联络与发展处处长
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 组织开展学院和院长要求的各项招生与其他三产业经营管理活动,积极贯彻学党政办公室学方针和政策,不断开拓办学渠道与其他三产业经营品种和渠道,力求服务增值和效益提升,完成学院下达的招生与经营任务。
二、负责组织、实施各地驻外办事处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服务站的踩点与筹建,拓展合作单位,扩大招生与其他三产业经营活动,确保该部门的招生与经营总业绩的完成。
三、服从学院管理,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该处的行政管理,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发生的各项问题。
四、负责落实执行学院的各项工作目标,将招生或设站指标分解落实到部门员工,并负责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提升与辅导,确保该员工个人的任务超额完成。
五、贯彻实施学院的质量管理体系,努力提高教学与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和合作伙伴的需求,确保学生和合作伙伴对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满意。
七、 每年组织驻外办事处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服务站负责人参观、交流,广泛开展相关有利学院发展活动。
八、每天做好工作总结,每天或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工作,汇报内容包括工作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工作中所收集到的其他信息,总结经验。
九、配合学院做好学生入学、学习、毕业等工作。
十、执行学院领导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务。
对外联络与发展处副处长
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外联络与发展处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草拟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终外事总结。
二、在院长和处长的双重领导下, 组织开展学院要求的各项招生与其他三产业经营管理活动,积极贯彻学院党政办公室的方针和政策,不断开拓办学渠道与其他三产业经营品种和渠道,力求服务增值和效益提升,完成学院下达的招生与经营任务。
三、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处长解决工作中发生的各项问题。
四、协助处长完成学院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确保任务超额完成。
五、协助处长拓展合作单位,扩大招生与其他三产业经营活动,确保部门的招生与经营业绩完成。
六、协助处长贯彻实施学院的规定,确保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服务站签约量的完成;努力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服务站(合作伙伴)的需求,确保合作伙伴对管理与服务质量的满意。
七、每天做好工作总结,每天或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工作,汇报内容包括工作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工作中所收集到的其他信息,总结经验。
八、配合学院做好学生入学、学习、毕业等工作。
九、因特殊情况主任不能到岗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代理主任履行岗位职责。
十、完成院领导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务。
计划财务处处长
岗位职责
一、在学院理事会及院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院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院理事会及院领导。
二、审核学院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三、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院长及理事会提供反映学院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院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院领导和院理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四、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院领导及院理事会。
五、严格审核学院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院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各班级及时催缴学费。
六、协助计财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院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他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七、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院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八、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计财处,做好学院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院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九、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院外部的往来关系。
十、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院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十一、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院计财处开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院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十二、除本部门的工作外,完成学院下达的经营或招生任务。
十三、按时完成院理事会及学院领导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协助处长做好业务管理工作。
二、协助处长制(修)订学院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三、依法多渠道拓展筹集办学资金,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四、协助处长做好年度校内预算和部门预算的编报、执行、分析工作。
五、负责组织各类财务报表的编报及会计决算工作。
六、组织进行财务分析工作,定期向领导报告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七、负责组织管理各项收费、收入分配、票据、税务等工作。
八、负责财务专用印鉴使用的批准监管工作。
九、协调配合各类财务、审计检查,积极开展与上级和社会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
十、协助处长做好财务信息化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会计信息系统,为学校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数据和资料。
十一、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学习,督查协调各岗位工作,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十二、负责组织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
十三、除本部门的工作外,完成学院下达的经营或招生任务。
十四、因特殊情况处长不能到岗履行职责时,由副处长代理主任履行岗位职责。
十五、完成院长及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二、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三、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四、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五、学杂费结算的预审工作。
六、除本部门的工作外,完成学院下达的经营或招生任务。
七、接受计财处处长或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出纳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三、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院资金的安全。
四、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五、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计财处处长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六、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报计财处处长。
七、除本部门的工作外,完成学院下达的经营或招生任务。
八、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计财处处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